各单位、各部门:
为做好2021年度基建预算工作,根据《辽宁师范大学设备、工程(修缮)项目立项内部控制管理办法》的相关要求,各单位(部门)拟定2021年维修改造计划表后,由院长(处长)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扫描为PDF格式,连同电子版(EXCEL)发送至基建处邮箱。本次未申报“维修改造项目计划”的项目,不得列入学校2021年度基建预算。
内容要求:按照附表要求填写项目名称、申报依据等内容。
申报时间:2020年5月21日至6月5日
申报方式:扫描件及电子版(EXCEL)发送至lsdjjc@163.com,不需要报送纸质版。EXCEL模板见附件。
联 系 人:贺延鹏
联系电话:8215927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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